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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劫匪与熊与青梅竹马

第一章 劫匪与熊与青梅竹马

我叫叶枫楠,17岁,是一个普通初中生兼职残念无双男。真的,不是我开玩笑,从小到大似乎我一直是霉运的代名词,身边也老发生一些超出人类承受限度的倒霉事。

比如,三岁时我就被人贩子诱拐过,结果饿了三天三夜后等到人贩子被警察抓到后我才回的家。

五岁时,我曾与邻居家养的猎豹单挑过,原因是猎豹看上我手上的牛肉便当,不要问他们家为什么会养猎豹,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

七岁时,我看见了过罕见的流星雨,因为我家被流星雨给砸塌了。

九岁时,我被从天而降的浴缸砸到过而且差点挂掉,原因是那户人家把浴缸放在阳台当花盆用。

十岁那年,流感爆发,我一个人在家中得了流感,父母全不在,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我睡了一整天,甚至医生当时还讲过如果不是邻居(就是养猎豹那个)发现得早或许我已经永远睡过去了。

十一岁时……

好了,因为我的人生太过于丰富了所以也不在此一一列举出来了,只不过我也没想到如此悲剧性的我在这部作品的开头便如此悲剧了。

抱歉,因为故事一开始我就成了劫匪手上的人质,当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没一件是正常的,比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劫匪会找洗衣店下手……

没错,五分钟之前我明明只是在洗衣店洗衣服而已,却没想到会有一个持枪男人冲了进来声称我们成了他的人质。

常理上来讲,劫匪应该找银行金库之类的下手吧,但为什么会有人来抢这个小小的洗衣店呢?

无法理解,我唯一明白的是,我现在成了那个持枪男子的人质。

而一向散漫的警察似乎碰到关于我的事件后都有效率的跟啃了兴奋剂似的,不到五分钟便将洗衣店团团围住。

本来,劫匪抢完钱后应该很快离开才对,但因为洗衣店里的钱全是零钱所以男人花了一番功夫才将钱给装到一个麻布袋里。先不考虑为什么在这里会出现那种西部片里抢匪才会用的麻布袋,但因为警察的效率男人还来不及逃跑便被断了退路。

于是便有了警察与抢匪对峙洗衣店的一幕。

而我便是抢匪手上的人质。

“里面的人听着,你已经被包围了,现在交出人质,真主会宽恕你的!”

很有气势的发言,但后面那句真主是什么意思?信基督的警察么?

之后,就是发言那个警察被自己的同伴狂扁了一顿然后被拖了下去,在他脖子上不知何时还出现了一块“我给警方丢脸了”的牌子。

好可怜的警察,不对,可怜的是我才对吧,明明警方晚一点到的话劫匪都要走了,但现在在大门被警方堵住的情况下劫匪只有与我一起留在洗衣店里。

“什么!这么快……”

劫匪大叔如西部的强盗一般背着那个装满硬币的麻袋明显很惊慌的样子。

话说这个家伙也挺倒霉的不是!

而且那副业余的样子恐怕是第一次抢劫吧。

虽然身为人质的我现在理应很害怕才对,但从小经历了那么多的倒霉事的我咋么讲呢……就是对这种意外的事已经很习以为常了。

因为无论怎样我总是最衰的那个所以我已经学会了如何面对现实,与其反抗我倒喜欢顺其自然。

“大叔,第一次抢劫吧!”

靠近那个年龄大概与我父亲差不多大的男人,我淡淡的问道。

他很慌张,从他的表情便可以看出,转过身的男人用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但我早对枪支没有恐惧了原因是我十五岁那年曾不小心被卷入黑帮事件中并在上百只枪口下活了下来。

一般这个时候应该会有其他人质因为我看似找死的举动惊呼出声的但很可惜这件洗衣店地处偏僻这时店中客人只有我一个,店老板也因为有事提前回去了,所以店里只有我与劫匪大叔两人而已。

就这样劫匪用颤抖的手拿枪指着我,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劫匪,这样子两个人开试了对持……

“你在害怕么?”

无语中,明明枪在他手上,为什么他反而一副被人用枪指着的样子?

“你……这么知道?……胡……胡说,才没有害怕!”

极力强调着,我面前的那个大叔好像被发现错误的小孩子似的表情相当的精彩!

真是的,好像我欺负他似的!

“第一次抢劫吗?”

“不……不是……是……!”

本来这个大叔想讲不是的,但在我威胁的目光下他又连忙低下头承认了第一次抢劫这一事实。

“你怎么知道的?”

不甘的声音传来。

“因为害怕所以你指着我的枪在颤抖,老手是不会害怕的!”

“呜——!”

大叔发出有些绝望的呼声,好像受了委屈的小狗一样。

“这么没底气不会连枪都是假的吧!”

“你怎么知道!”

“因为如果你有真枪的话就应该去抢珠宝店而不是没人气的半残洗衣店!”

“额……”

“而且不去抢银行也是因为害怕银行的保安吧,没有真枪是因为没有那个渠道,真是一个胆小加废柴的劫匪!”

毫不留情的,我给他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咯!咯!

大叔在我的话语下整个人渐渐化为了黑白两色,眼看就要消沉下去了。

真是的,这种脆弱到连这点打击都承受不住的人压根不适合当劫匪啊!鄙视他……

嗖——

正在这时,一枚子弹打破了洗衣店的窗户飞了进来,擦着我的脸颊飞了过去。

什么?警察他们开枪了!

我看向门外,果然一堆身着制服的警察此时正已警车为掩体向这里开枪。

话说,这不是电视剧中警察与恐怖分子交战时才会用的战阵吗,对付一个废柴大叔至于吗?

而且,里面还有一个人质!现在警察真是越来越不良了。

“喂,我说你们不管人质了吗?”

我大声的向外问道。

“那个……在枪战片中有人牺牲很正常!”

对面有警察用扩音器支支吾吾的对我们讲到。

“所以,要把我牺牲了?”

我继续淡定的讲道,事实上会发生这种事也在我的预料之内。

既然里面那个大叔不会我造成威胁,那么会对我造成威胁的只有那帮无聊的警察了!

真是的,让人民的公仆给抛弃了啊!

“我说……你们不是怕了吧?所以不敢冲进来!”

“当……当然不是!”

“有够虚伪的语气啊!”

“我们只是……”

“不会你们只是警校没毕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加入警察局的败类吧,那么快来到这里只是在上班时开警车兜风刚好经过。”

一边淡淡的讲着,我一边暗叹现在社会的黑暗。对面那个警察这时脸上已经全是汗了……

不会,让我的乌鸦嘴随口说中了了吧?真是的,如果可以活着回去一定要去买彩票说不定可以中大奖呢。

“同志,你知道的太多了,开枪!”

拿着喇叭的警察挥手做了一个开枪的手势,之后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瞬间对准了我。

唉!要被杀人灭口了吗?

成为绑匪人质还要被警察射杀还真是讽刺啊!

“要……要死了吗?”

我身边的大叔完全是崩溃的边缘了,整个身体一下成了青色的了。

大叔你是属变色龙的吗?不过请看清楚枪口指的是我而不是你,我都没担心你担心什么?

“小月,爸爸对不起你,恐怕爸爸回不去了!”

泪奔的大叔这时紧紧地抱着一台洗衣机似乎是想到什么亲人了。

“小月?大叔,你不会还有一个重病在床的老婆,为了昂贵的医疗费所以来抢……洗衣店吧!”

无视面前的枪口,我将目光投向了身边的大叔,怎么看他都比外面的警察可爱多了!如果加上一个为病重老婆不惜犯罪的设定的话,他简直可以名留青史了。

“小月是我家的狗,我死后就没人可以喂它了,它迟早会成流浪狗的!”

真是有够让我失望的解释!

顿了顿,我无情地补了一句:

“成流浪狗还好,万一被汤锅抓去了,呵呵,就等着成为美味的狗肉煲吧!”

“什么!”

大叔背后有闪电划过。

“而且现在毒狗的人很多,有可能连狗肉煲都没得做了!”

“……”

我无情的在大叔的面前发挥着自己的恶魔本色,而大叔也很配合的如变色龙般在脸上闪过各种颜色。

彭¬——……

枪声这时响起,无数的子弹从我与大叔面前飞过,但这帮警察的枪技不是一般的差子弹连擦都没擦到我们便飞走了,但大叔还是因为腿软一下倒在了地上,而我则继续面无表情的在那里站着。

虽说枪技差没错,但再这么下去迟早会被击中的吧!如果身为主人公的我在这里结束的话,这部小说就会结束了。

真是的,故事一开始便这样子真是前途多难啊!

“死了……死了!”

大叔一个人抱头还在地上哀嚎着,还真是不一般的吵。算了,相逢便是有缘救他一次吧!

伸手一下将地上的大叔抗到了自己的肩膀上,我纵身一跃一下撞开了洗衣店一边的窗户向外飞奔而去。

因为,那帮警察太不专业了将大门包围后居然忘记了窗户,从一开始我便制定好了逃生路线。不是开玩笑,因为我身边常有意外发生,所以我有一种会自动找到最快逃脱路线的本能,现在我的本能就觉醒了。

如我所料的,凭借住在这里的我对附近环境的熟悉,不到五分钟我便将警察甩的连影子都没有了。

真是的,没想到身为好学生的我会有背着劫匪逃跑的一天。真是林冲上梁上——官逼民反。

不过,事后那帮家伙估计也不会找我麻烦,毕竟除了我手上的大叔外没有人知道洗衣店里那人是我叶枫楠,而且即便大叔也不知道我的名字,当然我也相信他不会告发我!除非他自己找死。

呼——!

又活过了一天啊!我长叹了一口气。

将大叔放走是十分钟后的事了,而且他也保证会改过自新了。似乎不知不觉间当了一回正义使者了。

…………

因为离家有一些远了,所以回家时我走的是近道——一片已经荒废的的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小心有熊出没!!!!!!

有块牌子是这么讲的。

呼!这里可是城市唉,即便我人品再差也不会再城市的一个公园里碰到熊吧!这块牌子肯定是吓人的恶作剧什么的,熊什么的,才不会有吧!

无视了这块牌子,我向森林公园内走去……

呢个啥……因为废弃掉了没人打理,这个森林公园已经与原始森林有的一拼了,而且阴风阵阵的,好像真的有熊出没似的……

真是的,我担心什么啊,这里是城市才不会有熊什么的吧!

思考了一下之后,我还是不相信森林公园里会有熊,要快点回家再是正经事。

嗷呜——!

正当我走到大约一半的路程时,一阵阴风刮过,吹得路边的野草都弯下了腰,而我面前那个站在阳光之下灌木丛之上那只又高又大又黑又胖还毛茸茸的生物不正是熊吗?

“熊终于出现了!”

吐了一下舌头,我抬头看了一眼那只又高又大又黑又胖还毛茸茸的生物,眼里略闪过一些惊讶。

真是的本以为没有的,没想到居然还会碰上。

正好,因为白痴警察的事,我把衣服还落在洗衣店里了,而且本来买菜的计划也耽搁了,现在碰到这只熊是天不绝我吗?

沙沙!

不知是不是觉察到我不怀好意的目光,熊掉头往丛林里跑去。

“站住……熊!”

在那一刻,或许我体内肉食动物的本能觉醒了,完全不顾后果的向丛林里追去。

没错!我身边老发生不可思议的事,因此我的人生也不会一帆风顺,但相对的一切并没有那么糟,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说不定那天还会拯救地球!哈赫!开玩笑的了……我是叶枫楠,是一个17岁的普通高中生,还有一段不普通的人生。

……

吃饭是在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没有风,天气时夏季中一如既往的闷热,乌云笼罩了半边天看样子不久就要下雨了。

叮咚!

正当我留神看着窗外的时候,门铃响了,我放下手上的碗筷转身出房间去开门。

“小楠你好!”

门外站的是一个很有邻家女孩气质的少女,正微笑着向我招着手,半长的头发遮着她的双耳齐平至肩头,头的右侧还用发饰扎着一缕秀发……嗯,就是看起来很有活力的一个女孩子。

“星野,你好!”

我向少女点头示意了一下,之后将目光投向少女身后那只秀长且长着一身黑斑的生物。

猎豹,没错,估计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这是一只猎豹!

提到这大家有人猜到了吧,这只正是与小时候抢牛肉吃的猎豹。而它身前的少女也就是它的主人,我的邻居兼青梅竹马的星野小姐。

“小楠,你在欢迎我还是在欢迎旺财?”

大概发现我的目光全在猎豹身上,星野苦笑了一下。

“旺财?猎豹吗……话说那是狗的名字吧!”

“我家旺财就是狗啊!”

“请解释一下它那身斑点,以及猫科动物的长相!”

“变异的斑点狗不行吗?”

“……”

女孩的话让我想起了两句名言:其一是吹牛不打草稿,另一个便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呜,你这质疑的目光是怎么回事?不信我还有狗证!”

边讲着少女边从裤袋里掏出一本红色的小本本,上面金色的狗证二字格外刺眼,打开一看里面居然违反动物原理的将猎豹归类为纯种大麦町狗(斑点狗)。

太扯了吧!假证也要做的像一点啊!

“怎么?还有异议吗?你说自己是不是狗旺财?”

星野收回狗证后转身看向身后的猎豹,下一秒奇迹发生了!

汪!

没错,汪!猎豹居然叫了一声汪!难道动物界也开始流行学外语了吗?难道猎豹不掌握多门语言便在这世界上混不下去了吗?

世界真是疯狂!

“那个……没有人会相信的吧,对没有人会相信的!”

“小姐,你家的狗好威风啊!”

我才讲到这,一个拿着酱油瓶路过的大妈便夸了一句……

“大妈,好好打酱油去!身为配角的你不要干扰主角的戏份!”

努力的赶走了大妈,我总觉的又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那个大妈该去看眼科了。

“小楠,你就认了吧!你又不是跟旺财有仇……”

“不,我与它早有仇了!”

“又是当年牛肉便当的事?你太小心眼了吧!”

女孩都囔着,为撅着小嘴的样子说不出的可爱。

“不!你太小看我了!事实上是因为我家养的猫被你家猎豹吃掉了。”

“不会,你说是不是旺财?”

再度转身,女孩用不为人知的方式与猎豹交流着。

太夸张了,现代版女泰山吗?

“它说你家的猫味道一点也不好,它没有吃。”

良久,星野对我讲到,同时她身后的猎豹也点了点头,似乎在讲就是这样子的。看来他们真的用某种方法交流了……

简直超现实的说,但对于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我早以免疫了……

“真的不是吗?……话说你怎么我家猫味道不好的!”

果然还是它干的……

什么叫解释就是掩饰,我现在终于明白了,用阴沉的目光投向星野身后的旺财,我已经有晚饭吃豹肉的想法了。

这叫以牙还牙!

“星野,晚饭加豹肉好不好?”

“不要开这种让人没胃口的玩笑好不好?”

女孩苦笑着同时从眼里闪出那种“绝对不可以的”的目光。

嗯,既然星野都这么讲了,我还是不要强求的好。

果然,还是要等星野不在的时候干吗?

呵呵!猎豹你给我好好洗干净脖子给我等着吧!

“小楠,你刚才的眼神好恐怖!”

所谓女孩的第六感吗?我刚刚有想吃豹肉的想法时,星野居然一副看穿我心事的样子!

不行,不能让她知道!否则我在她面前,不在整条街邻居面前无害青年的形象就要毁于一旦了。

“那个,只是开玩笑而已……呵呵!”

干笑着,我用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与其解释着,但这个时候说狡辩更适合吧!

“那目光明明是认真的说,算了吧……”

叹了一口气,星野即便一副还是不太相信我的样子,但也没有再问一些什么了。

还真是一如既往的敏感,不!讲是如动物一般的第六感才是正解。似乎星野她从小便很亲近动物,而动物也很喜欢她似的,简直可以说是现代钢筋水泥森林里的女泰山了,当然,夸张成分居多。

这就是我的青梅竹马啊!

“话说,星野你今天找我来又是蹭饭吗?”

“不要讲那么难听了!不过是老爸碰巧还在工作,家里还没有剩饭,再碰巧怕你一个人吃饭会寂寞,所以……所以,想来陪你吃饭……绝对不是怕一个人在家里饿死!”

几乎用咆哮的语气,少女红着脸讲了出来……

真是的,又不是第一次了,要那么害羞嘛?

星野家只有她与他父亲两个人,从没听她提过伯母的事,但从她家里的神龛上就可以见到一个精致的灵位。她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啊!

顺带一提,伯父是大酒店的掌勺厨师也是我厨艺上的师傅,但就是打死练过的,淹死会水的,盖大楼的睡窝棚,身为厨师的伯父几乎不在家里做饭,因为早午晚三餐正是酒店最忙的时候,为了赚钱养家伯父没空在家里做饭。

而我也是,身为考古学家的父母整天不是出差就是出国,如果不是经常及明信片回来,我还以为他们在金字塔里与法老王一起长眠了!

就这样,为了每天可以吃上美味的饭菜,我成了伯父的徒弟。伯父会教我的另一个原因大概是星野不喜欢厨艺吧!据伯父说星野当时还讲过,对小动物动刀子她做不到!

也对,厨师也是个常伴杀戮的职业,对喜欢动物的星野来讲太残忍了啊!

“明白了……额……星野,今天我爸妈不在一个人吃饭会寂寞,再加上饭做多了一点,你可以赏面来吃顿饭吗?”

“当……当然可以……谁让我们是邻居嘛!”

明明一个蹭饭的,但还是摆了一副大小姐的脸,星野你知不知道什么使矜持啊!

算了,每次都是这样子的,我也早习惯了,如果哪天她对我客气起来了我说不定直接拖她去医院脑科检查了。

这就是青梅竹马啊,因为互相相当了解彼此,所以可以完全不用估计的相处呢。

略笑了笑,我问了一句:

“星野,今天有很多肉,吃不完的话你要不要那回家当夜宵……”

“要!”

很直接的回答,不过少女脸上那种兴奋是什么?

“星野不是自称动物爱护者吗?吃那么多肉不好吧!”

“这是为了超度它死去灵魂的行为!起名为将其好好享用完的超度法。”

“这算毛超度法啊!”

“算了,身为杀戮者的你是不懂的,为了超度你杀死小动物并将其尸体毁坏的罪行,就由我来将其尸体带到极乐世界。”

额,带到你肚子里才事实吧!

服了她了,贪吃就贪吃好了,为什么非把自己讲的跟圣女玛利亚似的?而我就好像恶魔撒旦……

不过如果圣女就是这幅德行的话,我会考虑做好好恶魔的。

“你是不是在心里质疑我?”

在动物的本能下,星野那家伙似乎又看穿我的想法了,用略鄙夷的目光瞄着我。

哇!应该我鄙视你才对吧!

“你这手染血腥的人渣才没权利鄙视我。”

手染血腥?我有那么……帅吗?

“放心一点也不帅,但很恶心……”

恶心的话,就不要来我家吃饭!

“切,我的目的是拯救你……便当,便当……耶!”

一边讲着,星野她一边无视了我向我家里走去,她的豹子也是,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培养出什么样的宠物。

这家伙,还没吃完饭就在想便当了……不过她真的做到了——与我的内心在对话啊!真是可怕的本能……

…………

“小楠,你煮的什么肉啊,怎么那么硬啊!”

“吃吧,嚼劲还不错的!”

“嗯----啊------嗯--------(咀嚼),到底什么肉啊!”

“就是肉啊!”

“嗯-------嗯--------为什么总觉的有股奇怪的味道?不是牛肉吧……”

“错觉吧……呵呵!”

饭桌上,我干笑着看着面前大快朵颐的星野,虽然她的吃相与优雅一词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总觉得很安心呢!在撇过头看了一眼桌边的猎豹……居然再吃狗粮,额……祝它继续向狗学习吧!

“咕¬——额——!小楠……你在多愁善感些什么啊!”

大口将面前的肉消灭掉,星野歪过她的小脑袋不解的向我问道。

我在多愁善感吗?

好像是的,不愧是有动物本能的星野小姐在我自己都还没察觉到的情况下率先发现我此时的状态了吗?不过,我什么时候开始惆怅的……嗯,是在与熊大战一场之后吗?

是啊!在回家之前我在森林公园里与熊大战了一场,虽然最后是我胜利了没错,但身体现在还有一些隐隐作痛在……

真不愧是熊!但也托它的福,今天晚上才会有肉吃啊。只不过以我这副历战之躯在面对熊时也一度陷入危险状态,难道我身为人的修行还不够吗?(旁白:能打赢熊的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范围了吧!你这只小怪物!叶枫楠:是吗?人能打赢熊很正常啊!旁白:(吼)很不正常吧!)

终归,我打赢熊这件事是事实,只不过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身边尽是危险(才发现吗?),说不定哪一天就死掉了,因此所以我才会在意这每一天吧,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一定要让身边的人幸福,这样即便死我也不会有遗憾了!

…………

“给,便当!回去走好!”

微笑着将便当交到了少女的手上,我顿了一下后又将早已准备好的包裹递了出去:

“请将这个交给伯父!”

“?!?”

星野眨巴着眼睛,虽什么也没讲但光看目光就知道她是在问我这是什么了。

“熊掌,伯父早讲过他想做熊掌了可惜一直没材料,现在帮我把这个交给伯父,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额……话说你怎么会有熊掌的啊?”

伸手接过包裹,星野似乎有些小小的不高兴,她顿了顿突然如漫画中生气的女孩子一样双手叉腰鼓起脸讲道:

“听说最近附近的公园里有熊出没哦!”

“那个……不用担心我的安全……呵呵!”

“我担心的不是你是熊啊!”

“额……好伤心啊!虽然早知这个结果,你也别这么直说啊!”

果然被她知道了,但现在我也只有与她打哑谜了,可以的话我还是不想得罪这位动物保护者小姐,因为她有一生气便把人绑起来丢到河里的习惯。

或者干脆连绑也不用绑,她直接单手抓着人的脑袋就可以丢垃圾似的将人丢进河里。

备注一下,我家附近就有一条小河大约几十米宽,十几米深而已。从小无论刮风、下雨、打雷,无论白天、黑夜、黄昏,只要一惹星野生气她就会立刻红眼并将我丢进河里去。

因此,我学会了游泳,而且还可以像魔术大师一样在水下解开绑在身上的绳索在脱出,这不是魔术,只是生活所迫……总而言之是悲催的生活呢!

“如果是小楠的话绝对会因为来不及买菜所以把目标放到附近的小动物身上!”

星野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伸手指向我大义凛然的讲道。

呜——!真被她说中了……当然前提是熊还属于小动物……

“怎么不说话了?嗯——!”

女孩哼出了略微不屑的鼻音。

不好,因为刚才想到以前的事所以过于慌乱了,这个有着动物本能的小姐可是对别人内心的想法很敏感的。

那么,她发现我在心虚了吧!

不行,现在要做的便是将伤害降到最小。

“星野……看在我给……请你吃那么多次饭的份上……”

“好啊!把熊交出来我就放过你!”

“那个……熊被吃掉了,你手上的便当就是了!”

“……”

沉默,死一样的沉默……

良久,女孩爽朗地笑了出来:

“什么嘛,不早说。”

虽然星野看起来什么事也没有,但我的本能为什么告诉我会有不好的事发生呢?

低头一看,某只名为旺财的猎豹懒懒的瞄了我一眼,那种名为“你死定了的”目光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沦落到连一只猎豹都会同情的地步了吗?

“星野,你会原谅我的吧!”

…………

今天是星期天,晴,有微风,温度是摄氏27度,原因嘛,大概是暑假快到了!天气真么热也很正常……我是叶枫楠,今天,我从警察手上救下了一个劫匪,还打败了一只熊,至于现在我正在我家后面的河里游泳,原因是被自己养猎豹的青梅竹马给丢了下来……像垃圾一样!不,现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在河里丢垃圾了,也就是讲我连垃圾也称不上了吗?

因为是夏天,所以冰凉的水还是很舒服的,而且也格外的让人放松下来。其实还不错,就是我为什么会被绑在门板上啊!

我到底会与门板一起被水冲到什么地方去啊!?

呜——!(悲鸣)

好了,我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而已!我普通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什么,你们说我已经不是普通人了……开玩笑不要靠得太过分了。

我,叶枫楠,是普通人,也是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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